邮箱:chinacnee@163.com | 电话:400-089-1891
刊名 科技新时代
作者 于海威 单位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年,卷(期) 2022年,第5期
主办单位 北京卓众出版有限公司 国内刊号 CN11-3750/N 国际刊号 ISSN1006-981X
入库时间 2022-06-18
论保险近因原则在司法实务中的适用
作者:于海威 时间:2022-06-18 阅读:375
收录报告下载 截图下载
一、保险近因原则的国内立法现状及认知

“近因原则”作为保险四大基本原则之一,具有直接明确被保险人出险事故原因是否落入保险人承保风险范畴内的作用,从而确定其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然而,我国目前法律却未对“近因原则”作出明文规定,虽然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19条中提到“近因是指造成承保损失起决定性、有效性的原因”,但由于该司法解释最终没有通过。截止目前,我国保险立法中尚没有关于“近因原则”的确切规定。法院在处理此类保险纠纷时,更多的是参考相关判例,但由于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司法判例只能起到参考价值,加之法官自身对“近因原则”的理解认识差异,导致此类保险纠纷并没有统一的司法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