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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科技新时代
作者 张树杰  单位 山东万航律师事务所 252000 年,卷(期) 2022年,第7期
主办单位 北京卓众出版有限公司 国内刊号 CN11-3750/N 国际刊号 ISSN1006-981X
入库时间 2022-08-16
论情势变更中的再交涉义务
作者:张树杰  时间:2022-08-16 阅读: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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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再交涉义务兼顾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与交易稳定,旨在将受情势影响失衡的合同关系通过协商的方式重归平衡,再交涉义务应当是法定义务、双方义务,再交涉义务制度的内容应进一步予以完善。

关键词:民法典;情势变更原则;再交涉义务;契约自由;鼓励交易

当发生情势变更导致合同的原有基础消失时,为保障交易的公平与稳定,当事人双方应当就原合同的履行重新进行磋商,这便是“再交涉义务”。